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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招领公告(康庄美地 赵春)

    康庄美地承租户:赵春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现解除公共租赁房租赁合同,收回你所承租的大竹林公租房项目渝北区黄竹路100号8栋10-1号房屋。我们在整理公租房时,收集遗留物品若干。经多种方式均联系不上你,现通过“重庆市公共租赁房信息网”及小区公告栏发布此广告。公告期限: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7月14日(三个月)。请于公告截止之日前到房管中心认领,认领时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逾期不认领的,视为放弃主张权利,我们将予以处置,或清运至公共堆放场所堆放,且不再负责管护。若有变卖处置所得,将优先抵扣你水电气讯、房租、物业费等欠款及恢复房屋原装的修缮费用。

    特此公告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康庄美地小区房管中心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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