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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招领公告(缙云新居 陈建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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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良承租户:

依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现解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收回你所承租的缙云新居公租房项目福善路1624-3号房屋。我们在整理房屋时,收集遗留物品若干。经多种方式均未联系上你,现通过“重庆市公共租赁房信息网” 及小区公告栏发布此公告。公告期限:20224192022718日(三个月),请于公告截止之日前到缙云新居房管中心认领,认领时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逾期未认领的,视为放弃主张权利,我们将予以处置。或清运至公共堆放场所堆放,且不再负责管护。若有变卖处置所得,将优先抵扣你水电气讯、房租、物业费等欠款及恢复房屋原状的修缮费用。

特此公告。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缙云新居房管中心

202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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