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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招领公告(两江名居 李学东)(2024年5月31日)

李学东承租户:

依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现解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收回你所承租的两江名居公租房蔡顺路4号附14号11-3房屋。我们在整理房屋时,收集遗留物品若干经多种方式均未联系上你,现通过“重庆市公共租赁房信息网”及小区公告栏发布此公告。公告期限:2024531—2024830,请于公告截止之日前到两江名居房管中心认领,认领时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逾期未认领的,视为放弃主张权利,我们将予以处置或清运至公共堆放场所堆放,且不再负责管护。若有变卖处置所得将优先抵扣你水电气讯、房租、物业费等欠款及恢复房屋原状的修缮费用。

特此公告。

两江名居房管中心

20245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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