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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解读

日期:2024-01-04

一、申请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在中心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中心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在中心城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二、申请材料
申请公租房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租房申请书
2、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

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非重庆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和居住证。
3、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明,未婚人员提供户口簿和承诺书。
4、工作证明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在申请书中填写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三者选其一(公积金、社保缴纳情况通过部门信息比对核查)
(2)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缴纳情况;
(3)中心城区退休人员:在申请书中勾选领取养老待遇或提供退休证;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申请书中填写社保或公积金缴纳情况;
共同申请人有工作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提供工作证明;无工作的本人填写无工作承诺书。
5、住房情况证明
有工作单位的,在申请表中填写是否分配住房,住房困难家庭需出具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三、怎样申请

(一)网上申请

1、进入重庆市公共租赁房信息网(http://zfcxjw.cq.gov.cn/gzf/),按要求进行注册并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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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共租赁房信息网)


2、在重庆市公共租赁房信息网网上办事大厅点击“在线申请”。


(点击“网上办理”)


3、系统自动跳转至“在线申请承诺书”页面(未登录会跳转到“重庆市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中心”进行登录,登录成功后再跳转至“在线申请承诺书”页面),勾选“本人已阅读并同意以上承诺事项”,点击“下一步”

(在线申请承诺书)


4、录入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基本信息

(录入基本信息)



5、填写申请表

(填写申请表)


6、上传申请材料并选择现场受理申请点

(上传申请材料)


7、在线申请提交完成

申请点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资格,申请人信息与部门共享数据比对一致的,通过审核。提供劳动合同或比对不一致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申请点确认,进一步核实情况。审核结果通过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房信息网和“渝快办”查询。

(点击“我的办件”进行查询)


(点击“结果查询”)

(二)申请点窗口申请

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可选择以下任一公租房申请点提交申请(节假日除外):

申请点地址:http://zfcxjw.cq.gov.cn/gzf/jgsz/sqdd/202005/t20200529_7522021.html

申请人也可拨打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公开咨询电话63651390 、60841520查询。同时提醒申请人一定要按正规程序提交申请,公租房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或个人代办公租房申请和包配租成功的承诺,以免上当受骗。
四、申请户型
公租房申请户型与申请人数相对应,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申请一室一厅及以下户型,3人申请两室一厅及以下户型,4人以上申请三室一厅及以下户型。(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标准申请)
五、申请小区
目前,接受申请的小区有:渝北区空港乐园、空港佳园,沙坪坝区学府悦园、康居西城、美丽阳光家园,北碚区碚都佳园、缙云新居、两江名居,南岸区江南水岸、城南家园,九龙坡区民安华福、城西家园、九龙西苑、金凤佳园,巴南区樵坪人家、龙洲南苑、云篆山水,大渡口区幸福华庭、半岛逸景·乐园,两江新区民心佳园、康庄美地。申请人可到申请点查询房源情况,并结合自身情况合理选择房源。


政策原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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