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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创新研究与能力建设项目和绿色建筑配套能力建设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03-26

渝建勘设〔2021〕20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征集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创新研究与

能力建设项目和绿色建筑配套能力

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提升行业技术创新能力,积极推进勘察设计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促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行业实际,现面向全市征集2021年度勘察设计行业创新研究与能力建设项目和绿色建筑配套能力建设项目(以下分别简称“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和“配套能力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根据行业发展需要,本次征集项目为可在2021年度内组织实施的关键技术研发、管理机制创新、行业发展研究等勘察设计行业创新研究与能力建设项目。征集重点为勘察设计质量提升、建筑品质提升(含建筑文化研究、城市雕塑建设等)、BIM技术推广应用及行业信息化建设(含行业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数字设计、行业大数据智能分析及辅助决策系统建设等)、城市特色风貌研究(含无障碍环境建设、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等)、建设组织方式改革(含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建筑抗震防灾能力建设等方面。

(二)配套能力建设项目

本次征集的项目主要为可在2021年内组织实施的绿色建筑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管理机制创新及标准编制项目。征集重点为绿色建筑管理及技术体系完善、绿色建筑质量提升、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融合发展、绿色建造、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建筑碳中和、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绿色金融机制应用研究等方面。

二、申报对象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工作背景和技术能力,熟悉勘察设计行业或绿色建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开拓创新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3项(含)以上的项目。

(三)各单位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历年纳入项目实施计划而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且未履行延期等相关程序的单位,在完成既有项目前原则上不接受新项目的申报。

三、征集程序

(一)请申报单位围绕行业发展需要和本次征集重点组织研究,科学、合理地选定研究方向,按要求填写《重庆市勘察设计行业创新研究与能力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或《重庆市绿色建筑配套能力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于2021年4月27日前将纸质件盖章后(一式两份)报送或邮寄至市住房城乡建委4楼政务大厅12号窗口,同时将电子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二)市住房城乡建委在各单位申报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后,研究提出2021年度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和配套能力建设项目计划并发布、组织实施。凡列入实施计划的项目,市住房城乡建委将与其具体承担单位签订任务委托书,并根据工作内容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何丹、廖 可;联系电话:63672578、63670289

电子邮箱:10748742@qq.com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市住房城乡建委4楼政务大厅12号窗口


附件:1.重庆市勘察设计行业创新研究与能力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

2.重庆市绿色建筑配套能力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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