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指导我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保证历史建筑修复建设质量安全,根据《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二、文件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二十三条。
第一章总则说明了制定《办法》的目的,定义了历史建筑修复建设活动,明确了市区(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职责,提出了历史建筑修复建设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对队伍以及项目建设组织模式的要求。
第二章为修复建设设计,明确了修复建设设计的阶段划分、设计依据、计价原则和设计审查等要求。
第三章为修复建设施工,主要明确了施工前准备工作、施工过程管理、监理和检测单位职责等要求,明确了设计单位应对修复建设施工过程进行现场指导。
第四章为修复建设验收,主要明确了竣工验收过程、档案移交等管理要求。
第五章附则说明了《办法》施行时间和传统风貌建筑参照执行。
三、核心条款
(一)历史建筑修复建设工程的定义和范围
本办法所称修复建设,是指影响到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强制性内容或既有结构的工程建设活动。
(二)对承担修复建设工程单位的要求
承担修复建设勘察、检测、设计、施工、监理等任务的单位应获得城乡建设或文物等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具有相应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
(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修复建设工程的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指导全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历史建筑修复建设信息平台;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历史建筑修复建设专家委员会”,对历史建筑修复建设进行技术咨询和现场指导。
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历史建筑修复建设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