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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0-01488 [ 发文字号 ] 渝建人大复函〔2020〕24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0-12-04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0-01488
[ 发文字号 ] 渝建人大复函〔2020〕24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0-12-04
[ 成文日期 ] 2020-12-04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5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建人大复函〔2020〕24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58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魏福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工程项目工期合理性的建议》(第1058号建议)收悉。经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支持下,我市建筑业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019年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8222.96亿元,同比增长5.2%;市和区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断优化行业发展环境,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全市房屋市政工程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严格控制在市政府指标范围之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受控。诚如您所言,目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仍然紧迫,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违背工程建设规律,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行为,不仅是工程安全事故的重要诱因,也给工程质量造成严重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加强对工程项目合理工期的管理十分必要。

一、关于“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和执法保障” 方面

近年来,国家和我市不断完善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制度机制,先后出台了有关建设法规70余部,建立了工程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体系。一是在国家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明确了建筑工程参建各方的法律责任和权利义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分别对建设单位“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作出规定并明确了罚则;《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额》为建筑安装工程合理工期的确定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在本市层面。《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规章,进一步压实了我市建设工程各方主体责任,规范了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行为;2019年,我委印发了《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手册(试行)》《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手册(试行)》和《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试行)》等规定,将“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压缩合同工期”等行为列入重要监督抽查内容,规范了监督流程、检查范围、检查频次,明确了“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确需调整工期的,应提前组织判定因工期调整导致风险增大或新增风险的因素,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和消除安全隐患”等具体要求。

上述法律法规,为我市开展包括工期管理在内的建设工程监管和执法工作提供了根本保障。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强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不断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推进建立企业和工程项目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细化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等行为的判定依据,加大对不合理压缩工期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水平。

二、关于“规范建设程序和强化监管力度”方面

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深化我市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印发了我市深化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不断提升审批效率,降低企业成本。我市审批服务事项从试点时的135项进一步压减至100项,精简30%以上,申请材料精简30%以上。审批时限压缩一半以上,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从102个工作日压减至50个工作日,一般政府投资项目从203个工作日压减至70个工作日。优化办理施工许可限额,投资额100万元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通过压缩项目审批时限,延展了项目实际建设工期。

二是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优化审批系统,全市工程建设相关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区两级大厅,实行了一网通办、一窗办理,实现了“只进一家门、办理所有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三是持续强化监督检查执法。2019年,我委扎实开展委领导带队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质量提升行动执法检查、“建安”系列集中执法、“四不两直”随机执法检查、危大工程专项督查等检查执法行动,全市住建系统共对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立案6412起、处罚11707.91万元,同比增长29.53%、34.17%,执法工作居全国前列,促进了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等相关部门持续深化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不断规范建设程序,强化监管和服务。加强工期履约管理,在招标文件备案环节,对招标文件载明建设工期超过项目审批文件明确工期的不予受理。强化工程项目开工前条件审查,督促相关各方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前松后紧、盲目抢工。严格监督执法检查,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建设单位、开工令签注不符合规定的监理单位严格处罚,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造成质量下降或出现质量与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确保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受控。

三、关于“倡导科学合理的建设发展理念”方面

近年来,我委积极引导全市建筑业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推动建筑企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推进“智能建造”。已建成“智慧工地”信息平台,构建了覆盖“建设主管部门、企业、工程项目”三级联动的管理体系,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移动和智能设备等软硬件手段,强化工地的数字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促进建筑品质提升。2019年,建成“智慧工地”1630个,位居全国前列。二是大力推广新型建造方式和施工技术。2019年,我市启动建设装配式建筑300余万平方米,新增示范工程10个,新培育市级产业基地5个。成功举办了《中国建造2035战略研究》项目启动会暨院士重庆行系列活动。全市共71家企业申报市级工法336项,专家审查通过151项,推进了我市建筑技术创新发展。三是精心打造优质工程。近年来,通过质量提升行动,全市建筑业“精品意识”日益增强,争优评先氛围浓厚。2019年,我市工程荣获多项国家级质量奖项。其中,获得2018-2019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7项,鲁班奖项目4个,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下一步,我委还将和全市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通过教育培训、主题宣传活动、信息精准推送等多种形式,普及工程建设法规制度,引导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生产,人命关天”理念,合理安排工期,科学处理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效益的关系。推进创新驱动,搞好示范带动,共同凝聚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强大动力,共同营造建筑工程品质提升的浓厚社会氛围。

此答复函已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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