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竞争性评审规则》 政策解读

日期:2022-03-11

一、制定背景

为推动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评审规范化、制度化,结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和市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渝建村镇〔2020〕64号)》,制定本评审规则,意在通过竞争性评审,公开、公正、公平确定市级补助资金支持的保护发展项目。

二、适用范围

满足下列条件,适用本规则。

(一)本市范围内已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和重庆市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

(二)以传统村落为单位,经乡镇(项目业主)人民政府申报,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遴选,并向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联合推荐的当年计划实施的保护发展项目。

三、评审组构成及评审

评审项目时,为发挥专家的专业特长和市级部门的政策优势,组建专家评审组和市级部门评审组,联合对当年区县申报推荐的项目进行评价打分。

(一)专家评审打分。评审时,从重庆市设计下乡专家指导组中随机抽取4-6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主要围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保护发展定位、建设内容、专项设计、投资概算、建设周期、建设方式(共同缔造)等进行打分。承担了当次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申报的设计下乡专家原则上不得聘为评审组专家。

(二)市级部门评审打分。评审时,从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文化旅游委(市文物局)、市农业农村委各选派1名熟悉业务的同志组成市级部门评审组,主要围绕项目背景分析(政策)、保护发展定位、建设内容、投资概算、资金来源、建设方式(共同缔造)、保障措施等进行打分。

四、政策水平测试

建立市级传统村落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政策试题库。由评审组专家代表现场随机抽取一套试题,并组织申报项目的业主代表在规定时间内闭卷答题,意在督促项目业主准确掌握国家和本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方面的政策,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政策原文: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竞争性评审规则(试行)》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