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2026〕15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在中心城区工程建设中全面推广使用“数字管线”应用的通知
中心城区各区住房城乡建委,重庆高新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要求,强化数字管线建设和运用,助力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控,提升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现就在中心城区工程建设中全面推广使用“数字管线”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要求
在重庆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应按照我委《关于全面推广使用“数字管线”应用的通知》(渝建人居〔2025〕16号)要求,在“渝快办”注册用户信息。鼓励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注册用户信息。
二、使用要求
(一)勘察设计阶段
1.建设单位在开展项目勘察设计前,应通过“数字管线”申请“管线数字报告”,核实摸清项目范围及毗邻区域内城市管线信息,与实测地形管线图等原始资料一并提供给勘察、设计等有关单位。
2.勘察单位应结合“管线数字报告”及原始资料中管线位置、走向及埋深等信息,科学编制勘察纲要,合理布设勘探及相关作业点位,明确管线避让、保护和核查要求,严防因盲目钻探、触探、开挖等作业损坏既有管线。在勘察外业期间,勘察单位可结合现场实际,通过“数字管线”对管线信息进行查询比对。如发现管线现状与“管线数字报告”数据不符或存在未登记管线,勘察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应及时报告管线行业主管部门,由管线行业主管部门通知管线权属、管理单位向城市管线综合管理部门反馈。勘察单位应将“管线数字报告”作为勘察文件的重要依据,并结合实测地形管线图等原始资料做好项目勘察报告编制工作。
3.设计单位应将“管线数字报告”作为设计文件的重要依据,并结合勘察报告、实测地形管线图等勘察成果做好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工作,合理确定管线避让、管线迁改或管线保护等工程措施。建设单位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应向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交本项目“管线数字报告”,保障施工图审查严谨性与科学性。
(二)施工准备阶段
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通过“数字管线”查询核实工程范围及毗邻区域近30日内城市管线现状信息,将获得的项目“管线数字报告”提供给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应会同相关管线权属、管理单位和项目参建单位,通过现场踏勘等方式,对“管线数字报告”提供的管线情况进行核实,全面准确掌握管道规模、走向、平面位置、埋置方式、埋置深度以及与施工影响区域的距离、交叉点保护处理措施等情况;核实情况后进行现场交底,形成书面交底记录,各方签字确认。
(三)施工实施阶段
1.建设单位应牵头会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管线权属、管理单位共同签订管线三方安全保护协议,明确各方管线保护责任和措施。设计单位应强化设计技术交底,向施工、监理等单位说明管线保护重点、技术要求及注意事项,配合施工单位细化完善管线专项施工方案与安全保护措施。
2.施工单位应根据“管线数字报告”及现场踏勘核实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明确保护管线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制定管线保护专项施工方案和事故处置应急预案。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组织施工;发现管道位置信息有误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管线权属、管理单位到场处置。
3.监理单位应针对性制定管线保护监理实施细则,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完善施工期间管线安全保护措施,通过定期巡视、旁站监督、在线监控等方式,督促施工单位采取人工探挖、小型机械开挖等方式,开展保护性施工,确保管线安全。
三、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应充分认识“数字管线”应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提升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城市安全的重要工具,在做好管线数据保密管理的同时,积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推广使用。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于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渝快办”平台用户注册,并将《“数字管线”使用单位注册信息表》(见附件)报送至重庆市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开通权限。(邮箱:hufei@egova.com.cn)
(三)在“数字管线”使用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或改进建议,可及时联系重庆市城市管线综合管理事务中心咨询反馈(电话:023-63672164)。
(四)本通知主要适用于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鼓励中心城区以外区县参照执行。
附件:“数字管线”使用单位注册信息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