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及《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了《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