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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可否同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A、B、C类证书?

日期:2023-03-20

依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流程及动态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2〕23号)的相关规定,“安管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通过所在企业分别申领A、B、C(C1、C2、C3)类多个不同类型的证书(法定代表人除外)。若同时持有A、B、C(C1、C2、C3)类多个证书的,仅能有一个证书处于激活认证状态;申请人可通过所在企业自行进行证书激活状态调整。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咨询电话:023-6332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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