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鉴定工作的通知》(渝建〔2022〕16号)明确了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能力条件、工作流程等管理要求,初步搭建起我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制度框架。
近年来,随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对检测机构资质类别作出调整,《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既有建筑维护与改造通用规范》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相继实施,原文件部分规定已无法适应当前管理要求。同时,随着我市既有房屋存量持续增长、房屋老化进程加快,房屋安全鉴定需求大幅增加,鉴定市场暴露出机构能力参差不齐、鉴定程序不规范、部分报告结论失实等问题。为进一步从严规范鉴定行为,强化鉴定质量监管,更好发挥房屋安全鉴定在隐患排查、风险防控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市住房城乡建委对原文件进行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