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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机构资质方面有哪些变化?
日期:2024-06-06

一是强化检测机构资质要求,提高了各个专项技术人员数量的要求,明确了检测机构的资历及信誉、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要求。二是明确了各检测专项的检测能力,并结合我市实际,在建质规〔2023〕1号的基础上增加可选检测项目38个、可选检测参数436个。三是贯彻落实57号令和《资质标准》中资质类别的要求,将原来十四个专项整合至现有的九个专项,减轻企业负担。四是精简申请材料,不再将计量认证资质作为申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前置条件,贯彻落实“放管服”的要求。五是明确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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