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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市区审批权限是如何划分的?
基于目前全市大部分区县消防审验集中管理的实际考虑,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最多跑一次”的规定,本着审验一致、利于项目、利于管理的原则,为防止一个项目多头管理,重复跑腿等问题,沿用消防审验与质量监督的市区权限一致的方式。即由市质量总站监督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市委、市政府明确由市住房城乡建委监管的建设工程,由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其余建设工程由区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跨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由市住房城乡建委指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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