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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为进一步方便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通知》规定,“缴存人及其配偶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符合我市相关提取政策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
本次政策调整后,我市缴存人办理商贷购房首付款提取的方式,由缴存人先自行支付购房首付款、再办理提取手续,调整为缴存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即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提取资金由缴存人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支付至相关项目商品房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即由以前的“先付后取”优化调整为“即取即付”,从而减轻了购房压力。缴存人与开发企业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应会同开发企业及时退回提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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