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建设项目 > 实施信息 > 质量安全监督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2-00066 [ 发文字号 ] 渝建安发〔2022〕25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2-04-14 [ 发布日期 ] 2022-05-05
[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2-00066
[ 发文字号 ] 渝建安发〔2022〕25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2-05-05
[ 成文日期 ] 2022-04-14

关于印发2022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四不两直”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双桥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安全监督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市领导关于加强工程安全监管的指示要求,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2022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方案》、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市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22〕19号)、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21年市级部门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考核有关细则的通知》(渝安办〔2022〕69号),进一步把“四不两直”随机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有效控制和减少各类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市安管总站制定了《2022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四不两直”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2022年4月14日

2022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四不两直”

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2022年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方案》、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市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22〕19号)、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21年市级部门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考核有关细则的通知》(渝安办〔2022〕 69号)等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202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四不两直”随机执法检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主题,以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主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持续深化查隐患为手段,以隐患整改为重点,以防范事故为目标,采取“四不两直”检查方式,深查问题、深挖隐患,抓预防、重治本,以更大的力度、更扎实的作风、更严厉的要求,强化隐患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二、工作目标

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通过开展“四不两直”随机执法检查,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做到重大危险源不受控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不放过,督促指导各区县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认真查找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全面落实各区县安全监督机构的部门监管责任、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建筑事故安全生产基础,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实现。

三、检查时间

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四、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建筑安全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每个受检区县随机抽查在建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不少于2个,市管工程项目每个监督科至少抽查2个。受检项目形象进度应为基础或主体结构施工阶段。

五、检查方式

2022年“四不两直”随机执法检查按月开展,在检查频次、检查内容等方面实行“随机化”监管,全年对全市所有区县实现全覆盖检查。

(一)“四不两直”随机执法检查应与委专项检查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开展。一是与月度“飞行检查”合并开展。与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合并进行的“四不两直”随机执法检查内容详见《2022年“四不两直”随机执法检查表》(附件)及当月《飞行检查表(安全篇)》(由飞检工作专班每月调整);二是与根据市政府、市政府安委会、住建部、市住房和城乡建委的工作部署和季节性、重点时段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合并进行。与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合并进行的“四不两直”随机执法检查内容为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二)“四不两直”随机执法检查从我市建筑施工安全及应急专家库中选取优秀专家参与检查,进一步发挥好专家在危大工程方案评审、现场诊断检查、企业帮助培训、应急事故处置等方面的作用,为项目开展安全指导服务工作。

六、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部署和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市安委会、市减灾委《关于深化“十条措施”落实常态化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渝安委〔2021〕16号),市住房和城乡建委《重庆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管理规定》(渝建质安〔2021〕30号)、《关于实施房屋市政工程监理工作“十不准”规定的通知》(渝建质安〔2021〕63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市管工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渝建安发〔2021〕8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情况。

(二)危大工程管控情况。危大工程系统使用情况;围绕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危大工程,从危险源辨识、施工方案、过程管理等方面,重点检查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是否符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年版)》(渝建安发〔2019〕27号)相关要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设、监理单位履责等情况。

(三)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防控情况。即房屋建筑工程及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安全管控、施工现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日周月”排查治理“双控”机制的建立及台账管理情况。

(四)防高处坠落工作情况。按照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建质安〔2022〕13号)要求,深入排查临边洞口、悬空作业、攀登作业、水平悬挑防护棚以及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风险隐患,以及高处坠落施工方案编制、交底、验收等落实情况。

(五)安全生产有奖举报情况。贯彻落实市住建委《关于印发<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市管工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建质安〔2021〕81号)精神,对安全生产奖励举报工作的制度建立、宣传、奖励等情况。

(六)消防安全。动火作业许可证办理情况;宿舍、办公用房(含门卫房)消防材质情况;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

(七)文明施工、疫情防控、汛期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等随机执法检查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区县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四不两直”随机执法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按要求及时提供所有符合检查要求的受检项目清单,并要求辖区所有在建工地及时准备相关备检资料。同时,应结合本辖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实际,适时开展本辖区“四不两直”随机执法检查。

(二)加强督办整改。加大现场隐患和问题排查力度,真正找准问题、查实隐患。坚持“零容忍、严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应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问题以及需要一定期限整改的,应督促责任单位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整改,必要时下达相应的执法文书,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同时,结合实际进行差别化复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予以加重处罚。

(三)严肃检查纪律。执法检查人员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和纪律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市十二条不准等精神,严守工作纪律,维护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秩序。被检查单位要自觉接受安全生产“四不两直”随机执法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阻挠或妨碍随机执法检查活动的正常开展。

附件:2022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四不两直”随机执法检查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