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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9461215/2024-0003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成文日期 ] 2024-01-12 [ 发布日期 ] 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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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委
[ 发布日期 ] 2024-01-12
[ 成文日期 ] 2024-01-12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3年12月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检查情况的通报

渝建质安〔2024〕2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3年12月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工作要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 建办质函〔2023〕81号)、《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23〕7号)等文件要求,我委于2023年12月4日至20日派出10个检查小组,对30个区县开展了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12月份四不两直检查情况

本轮重点检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文明施工、消防管理、模板支架、工程地质灾害、职业健康等方面,共对30区县的60个房屋市政工程开展抽查,其中房屋建筑工程58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个;共发现质量安全问题615条,其中安全问题309条,质量问题306条;共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40条(详见附件),涉及21个区县。

从检查发现的问题类型来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落实方面33项,占比5.37%;监理“十不准”规定执行方面13项,占比2.11%;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方面19项,占比3.09%;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方面11项,占比1.79%;危大工程管理方面48项,占比7.80%;文明施工方面18项,占比2.92%;消防管理方面16项,占比2.60%;模板支架方面问题25项,占比4.07%;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方面33项,占比5.37%;质量检测专项工作方面37项,占比6.02%;其他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方面99项,占比16.10%;其他工程实体质量问题119项,占比19.35%;其他工程实体安全隐患144项,占比23.41%。

(二)11月份四不两直检查处理情况

截至目前,所有受检区县均上报了整改回复,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理。一是行政处罚,针对发现的问题已立案查处共8起,实施简易处罚共10起罚款0.95万元。二是信用管理,对11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共记34分;对3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记10分;对10名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共记18分,对3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共记5分。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轮受检项目质量安全总体处于受控状态,但部分共性问题、个别项目突出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不深入。个别区县项目重大事故隐患较多。如潼南区中骏世界城二期一批次(30-34号楼及其附属车库)、重庆市潼南区人民医院创建“三甲”等级医院(二期)等2个项目,在特种作业人员、脚手架、危大工程等方面,共发现5条重大事故隐患。

(二)危大工程管理不到位。个别项目未严格落实《重庆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实施细则》(2022版)要求,存在危大工程全面判定未开展、方案管理不规范,现场未按方案实施、危大工程未验收等问题。如渝北区人和组团Ⅳ标准分区N17-1-1/06地块项目现场存在悬挑架,但未编制悬挑架专项方案。

(三)秋冬季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未严格落实《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总站关于开展2023年秋冬季房屋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渝建质安总〔2023〕38号)要求,项目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不规范。如南川区昌达智慧物流园项目(一期工程)和南川区百货公司安居工程一期等2个项目,施工现场使用模板搭设临时办公室,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个别项目建设单位未组织质量常见问题设计交底,存在使用易造成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如高新区人才社区二期工程建设单位未按要求组织参建单位开展工程质量评价,未组织质量常见问题设计交底,混凝土结构局部存在爆模、漏浆、夹渣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检查问题的整改查处。对移交的问题清单,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相关项目参建单位限时整改,切实消除隐患,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强化信用信息管理手段,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不良信用行为进行记分处理。各区县的整改、复核和查处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四不两直检查工作专班。

(二)强化冬季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冬季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多发期,也是施工现场易发火灾的高危期。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冬季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和质量提升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部位以及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完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强化关键环节过程质量管控,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和“网格化”管理制度。对违反冬期施工技术标准规范、相关安全规范标准、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按相关信用管理办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记分处理。

(三)强化岁末年初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力度。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吸取近期市内外建筑施工领域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做好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科学部署安排,抓好督促落实。强化事故防范措施,确保岁末年初阶段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平安稳定。

附件:12月四不两直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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