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气泡混合轻质土应用技术标准》的通知
渝建发〔2019〕9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发布《气泡混合轻质土应用技术标准》
的通知
关于发布《气泡混合轻质土应用技术标准》
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现批准《气泡混合轻质土应用技术标准》为我市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编号为DBJ50/T-321-2019,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现批准《气泡混合轻质土应用技术标准》为我市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编号为DBJ50/T-321-2019,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3月20日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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