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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9年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巴渝智能建造”杯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日期:2019-04-24
 渝建〔2019〕184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总工会
关于举办2019年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
“巴渝智能建造”杯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各区县(自治县)总工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八项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和劳模精神,努力提高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深入推进数字建造、工业化建造、绿色建造,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19年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巴渝智能建造”杯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本次技能竞赛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总工会联合主办,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市交通建设工会承办。为确保竞赛工作顺利进行,成立“2019年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巴渝智能建造’杯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竞赛各项组织与协调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重庆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负责本次竞赛的日常工作。
  二、竞赛工种
  BIM建模师、智能楼宇管理员、建筑电工
  三、组织形式
  本次技能竞赛分为初赛和全市总决赛两个层次。
  (一)初赛由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各区县(自治县)总工会组织实施,市内一级及以上施工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可单独组织实施。
  (二)全市总决赛由竞赛组委会结合“训、赛、评”的模式组织实施。参赛选手由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和市内一级及以上施工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在初赛获奖选手中择优推荐参赛,各职业(工种)限报1¬—2人参赛。
  四、参赛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
  (二)年满 18周岁,从事与参赛职业(工种)或相关专业工作的从业人员;
  (三)应具备一定的与参赛职业(工种)岗位工作知识和经历,以及较强的综合实操能力;
  (四)凡在往届建设行业技能竞赛市级总决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人员,不得再参加同一职业(工种)赛项。
  五、竞赛命题
  (一)BIM建模
  竞赛命题按照BIM相关要求命制,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考核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理论知识占30%,操作技能占70%。
  (二)建筑电工、智能楼宇管理员
  初赛命题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技能要求命制,全市总决赛命题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二级(技师)技能要求命制。竞赛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考核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合并计算总成绩,理论知识占30%,操作技能占70%。
  六、竞赛时间安排
  (一)初赛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及相关单位在2019年8月底前完成初赛。
  (二)全市总决赛
  全市总决赛暂定于2019年10月底前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七、竞赛奖励
  (一)个人奖励
  1.全市总决赛各职业(工种)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他参赛选手将根据竞赛成绩,颁发个人优胜奖荣誉证书。
  2. 全市总决赛BIM建模竞赛项目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合格者(60分及以上,下同),颁发“重庆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BIM)专项培训合格证书”。
  3. 建筑电工和智能楼宇管理员竞赛项目初赛第1名和全市总决赛各竞赛项目前6名且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合格者,颁发比命题等级高一等级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职业培训合格证”);其他参赛选手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均合格者,颁发与命题等级相同的职业培训合格证。对已经获得相应职业(工种)等级职业培训合格证的选手不再重复颁发证书。
  4. 获得全市总决赛各职业(工种)前3名选手,优先推荐参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术能手”。
  5. 获得全市总决赛各职业(工种)第1名选手,优先推荐参评“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
  (二)团体奖励
  1. 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所在企业给予表彰和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加分奖励,其中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同一企业不重复加分,如获得多个奖项的,以最高获奖对应奖励加分。
  2.对积极组织初赛的区县和企业颁发优秀组织奖。
  3. 对在本次技能竞赛活动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单位,颁发特殊贡献奖。
  八、其他事项
  (一)请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及有关单位于5月31日前将《2019年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巴渝智能建造”杯职业技能竞赛参赛工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填写后报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
  (二)请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及有关单位提前一周将本辖区拟举办初赛的时间报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
  (三)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相关单位应加强与当地工会的沟通联系,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技能竞赛宣传活动,鼓励辖区内企业积极参赛并邀请社会各界人士现场观摩。为做好赛事的宣传工作,请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及有关单位在初赛赛事完成后将初赛“赛前、赛中、赛后”的图片资料及简报抄送至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
  (四)参赛选手不遵守赛项规程,经查实有冒名顶替、作弊、扰乱赛场秩序等情形之一的,给予选手警告、停止比赛、取消成绩的处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视情节轻重程度确定禁赛时限,对选手所在企业给予通报和记入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减分惩罚。
  (五)竞赛相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比赛结果、造成恶劣影响的,责成所在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并通报批评。
  (六)本次技能竞赛不得向参赛选手个人或参赛企业收取费用。
  九、联系方式
  (一)市城乡建委科教处联系人:刘 案
  联系电话:63603771
  (二)市建设岗位培训中心联系人:张 砚
  联系电话:86555196 13983203897
  邮箱:27475288@qq.com
  传真:86555004

  附件:《2019年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巴渝智能建造”杯职业技能竞赛工种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总工会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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