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万科•金域华府等项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通知
渝绿建〔2019〕4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授予万科•金域华府等项目绿色建筑评价
标识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和《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等有关规定,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评审,万科•金域华府等项目(名单详见附件)达到了国家和重庆市相应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要求。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同意授予相应星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相应等级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和《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渝建〔2011〕117号)等有关规定,经评审机构组织专家组评审,万科•金域华府等项目(名单详见附件)达到了国家和重庆市相应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要求。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同意授予相应星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相应等级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附件:授予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名单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9月4日
2019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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