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启动物业管理专项治理——对虚报、挪用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等违法行为“亮剑”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即日起,万州区将在全区范围内实施物业管理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治理对象包括全区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的所有物业小区,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方面以及业主委员会方面存在的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其中,物业服务企业方面,主要对物业服务合同、收费项目和标准、电梯等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合同等未长期公开公示的;擅自对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和设备进行经营,侵占公共收益,损害业主权益的;与业主交流沟通不及时、不顺畅,处理业主合理合法投诉不及时、不配合、不到位的;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履行不到位,导致业主频繁投诉的;虚报、挪用、骗取、侵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养护和维修的;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业主委员会方面,主要对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中存在伪造业主选票、表决票、业主签名或者书面委托书等情况的;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未按规定及时向新当选的业委会或社区居委会移交相关档案资料、费用、印章的;业主委员会在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使用大修基金、处置公共收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先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自查自评,认真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然后,万州区住房城乡建委和属地街道办事处再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自查情况,抽调专业人员分组采取实地抽查、业主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专项督查,建立专项督查台账。并对在检查整治中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督查机制,定期检查整改进度;对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不力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通报;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进行行政处罚并在物业服务信用信息系统作扣分处理;对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万州区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旨在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信息公开、标准明确、管理精细、简约高效的物业服务机制。切实解决物业服务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集中处理一批群众意见大、信访投诉多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有序、规范、健康发展,促进社区和谐。(万州区住房城乡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