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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

日期:2020-04-08

渝建标〔2020〕12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发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现批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我市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编号为DBJ50/T-066-2020,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原《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0/T-066-2014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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