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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通知

日期:2020-07-07

渝建标〔2020〕23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发布《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

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现批准《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为我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50-052-2020,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1.0.6、4.2.1、4.2.16、4.2.21、8.1.10、8.2.3条为强制性条文,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与备案,备案号为J10850-2020,必须严格执行。原《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6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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