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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重庆市2020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8-05

                                              渝注建发〔2020〕1号

关于做好重庆市2020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各勘察设计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19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87900~8171700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级别

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

1017

8:00-11:303.5小时)

建筑设计

13:30-15:302.0小时)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2.0小时)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1018

8:00-11:303.5小时)

*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4.0小时)

建筑结构

1024

8:00-10:302.5小时)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1025

8:00-10:302.5小时)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1017

8:00-11:303.5小时)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3.0小时)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1018

8:00-11:303.5小时)

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5个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二)考场设置

重庆市一级、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三、报考条件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过渡办法

根据国务院2019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以下简称《建筑师条例》),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增加了学士学位的要求。为维护广大考生切身利益,确保新《建筑师条例》在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中顺利实施,2020年起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过渡方案,即:自2020年度考试开始,首次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视为“新考生”,报考条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2020年前报考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且在成绩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存在合格成绩)的应试人员视为“老考生”,报考条件按原《建筑师条例》执行,在成绩滚动期内没有获得有效成绩(不存在合格科目)的应试人员应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今后,凡是在滚动期内无有效成绩的“老考生”,报考时按新《建筑师条例》执行。

(二)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需满足下列条件:

1. 专业、学历或职称及工作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具有建筑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5)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的。

第(3)项至第(5)项规定的人员应当取得学士学位。

2. 职业实践要求

按照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标准,申请报考人员应完成不少于700个单元的职业实践训练。报考人员应准备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或个人下载打印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以供考后资格复核时审查。

(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首次报考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年以上的;

2. 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3. 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

4. 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

5. 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详见附件1

香港、澳门居民和在大陆工作的台湾地区居民符合注册建筑师条例和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考。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原则及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报考问答,详细了解,正确操作。

(一)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虚假承诺处理

1.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照资格审核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照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 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

3.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大数据核查报考人员的身份、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或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国家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对报考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即报考人员现工作地、居住地须在重庆市区域内,方可在重庆市报名参加考试。

(一)注册信息

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详细阅读报名服务平台中的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报名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填写的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完成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待核验完成后进行报名操作。

在线核验需要一定时间(原则上24小时内),请报考人员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考生,可在注册完成或补充学历学位信息的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影响后续报名操作。

(二)信息填报并签署承诺

在线核验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级别、专业、科目等报考信息。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请报考人员准确提供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等个人信息,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注册信息中修改。如因信息提供有误或未及时更新信息造成不能正常接收相关考试资讯影响考试成绩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信息确认

1. 身份、学历和学位信息通过核验的报考人员,可在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完成信息确认。

2. 身份、学历和学位信息“未通过”“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先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后点击“确认符合”,完成报名信息确认。

3. 上传补充材料说明:

1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考生上传学历证书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

2)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上传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3)取得军校学历的,考生上传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

在报名系统中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的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资格认定,对有效期内全部应试科目合格的考生,在包括考后资格复核在内的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其他违纪违规情况的,按虚假承诺处理。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879:0081917:00登录报名系统,根据页面有关提示在网上缴纳考试考务费和档案管理费。

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一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63元、作图题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152元;二级注册建筑师知识题(选择题)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作图题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5元;首次报考人员收取考试成绩滚动档案管理费20/人,续考人员不再缴纳。

注意:

1.缴费程序按系统中“网上支付说明”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2.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名系统将对所有报考人员自动收取档案管理费20/人。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会自动甄别首次报考人员和续考人员,并在打印准考证期间,退回续考人员档案管理费20/至缴费账号,请续考人员注意查收。

3.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205室现场办理。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办理。

(五) 打印准考证及考试

报考人员请于1010-1016登录网上考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在考试当天(1017-18日,1024-25),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成绩查询、资格复核及证书办理

(一)考生在考试结束后请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

(二)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专业工作年限、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按照虚假承诺进行处理,未按要求办理资格复核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复核结果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

具体复核程序及要求,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发布,请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人事考试专栏”和“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发布。
  (三)考后资格复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人事考试专栏”,查看领取证书通知,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相关防控要求,保障涉考人员身体健康,考生报考时须认真阅读《报考承诺书》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考生应持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进入考场;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须持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括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绿码进入考场。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有关防控措施及要求如有调整,请考生按准考证注意事项的要求执行。

八、其它要求

(一)考生在报考及应试前务必认真阅读《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附件2)。

(二)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要求可参见《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文件(附件3)。

(三)考生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参加知识题考试的,应携带2B铅笔、橡皮、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参加作图题考试的,应按照《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附件2)要求携带有关工具和文具参加考试,务必于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四)作图题科目考试时,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为每位考生提供摆放2号绘图板(450x600mm)、放置A2图纸和绘图仪器、工具的考场环境;作图题草稿纸为A2草图纸(半透明的拷贝纸或薄硫酸纸),按每科目每位考生4张准备,根据实际需要下发,考后收回。考生也可自备空白草图纸、坐标纸参加考试,但考试后须交监考老师收回,不得带离考场。

(五)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轻者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严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全部考生的答题信息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抄袭他人答案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案、违规使用通讯器材接收场外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会导致试卷雷同。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考生如有违纪行为,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在重庆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违纪考生在成绩公布前上网查询。

(七)本通知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ccc.gov.cn)、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和市勘察设计协会(www.cksx.org)网站同时发布。

(八)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此文件后及时转发,作好宣传发动,积极做好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和考试准备工作。

九、咨询电话

(一)报名条件咨询电话:6751565367514353

(二)报名系统操作、缴费咨询电话:8686883786868838

附件:1.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说明

      2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生

         注意事项

      3.《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

  

    重庆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083


附件1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报考专业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7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04年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版)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一、报考专业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学”:包括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相近专业”: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

(二)二级注册建筑师

“建筑学”:包括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原建筑设计)

“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包括城乡规划(原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原环境艺术、原环境艺术设计)。专科包括城镇规划(原城乡规划)、建筑工程技术(原房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技术(原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原建筑装饰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原环境艺术);中专包括建筑装饰、建筑工程施工(原工业与民用建筑)、城镇建设、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原古建筑营造与修缮)

二、由于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及高校自设专业的影响,难以列举所有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不在本列举范围内的,可由报考人员提供学校专业课程设置、培养计划等材料,按下列情况审核处理:

(一)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建筑学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二)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建筑学专业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三)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近专业基本一致,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附件2

2020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一、报考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应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并对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填报信息真实有效等作出承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不实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二、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

禁止携带通讯工具、有照相或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应试人员不得摄录试题,试卷及作答情况,更不得对外发布。一旦发现应试人员有此行为的,将依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三、职业实践要求

根据《关于<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有关事项的通知》(注建秘〔20154号),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不再统一印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报考人员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上下载《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标准格式的电子文档,打印后按照职业实践内容填写,已经持有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可继续使用。

四、考试使用规范、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注建〔20046号)规定,注册建筑师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以本考试年度上一年1231日以前正式实施的规范、标准为准。

五、参加知识题科目考试

1应试人员应携带2B铅笔、橡皮、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2在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印于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必须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规定的栏目内,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3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必须用橡皮擦净痕迹,以防电脑阅卷时误读。

六、参加作图题科目考试

1应试人员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做准备。

2应试人员应携带以下工具和文具参加考试:无声及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三角板一套,圆规,丁字尺,比例尺,建筑模板,绘图笔一套,铅笔,橡皮,订书机,刮图刀片,胶带纸、空白草图纸、空白坐标纸等,其中草图纸、坐标纸考试后须交监考老师收回,不得带离考场。不得携带有内容的草图纸、涂改液、涂改带等。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还应携带2B铅笔。

3答题前,应试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本作图题考试科目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将姓名、准考证号如实填写在试卷封面规定的栏目内,姓名、准考证号应用正体书写,清晰并易于辨识。参加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科目考试的应试人员,还须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并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栏目内。

4作图题必须按规定的比例用黑色绘图笔绘制在试卷上。所有线条应光洁、清晰,不易擦去。各科目里若有允许徒手绘制的线条,其绘制说明见相应作图题科目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5应试人员可将试卷拆开以便作答,作答完毕后由应试人员本人将全部试卷按照页码顺序用订书机重新装订成册,订书钉应订在封面指定位置。

6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两个作图题考试科目试卷上有选择题,应试人员按下列三个步骤完成作答1.作图2.根据作图情况完成选择题作答;3.根据选择题作答结果填涂答题卡,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未作图或未填涂答题卡均视为无效卷,不予评分。

7.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无法评分的,后果由个人负责:

1)姓名和准考证号填写错误的;

2)试卷缺页的;

    3建筑技术设计场地设计科目的答题卡作答空缺的;

8.特别提请注意,作图题试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用彩色笔、铅笔、非制图用圆珠笔及泛蓝色钢笔等非黑色绘图笔制图的;

2)将草图纸夹带或粘贴在试卷上的;

3)在试卷指定位置以外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在试卷上做与答题无关标记的;

4)使用涂改液或涂改带修改图纸的。


附件3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文件

注建〔20046

关于调整注册建筑师考试书目内容的通知

各地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人事厅(局)资格考试主管部门:

根据近期工程勘察设计有关规范、标准修订和相关管理规章实施情况,经研究,特对2004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使用的规范、标准及部门规章做如下调整:

1规范、标准类:

2004年考试所使用修订后的规范、标准,以20031231为截止日,原书目中包含的旧规范、标准同时废止。此原则适用于今后对书目规范、标准类内容的调整,即以本考试年度上一年1231日以前正式实施的规范、标准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2法规类:

鉴于《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建设部第68号令)已废止,故今后不再将其列入考试书目;另以《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令第2号)替换原书目中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2号令)。

为方便考生备考,请各地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各地人事厅(局)资格考试主管部门尽快通过各种传媒将此文件内容通知有关考生。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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