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报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2020年统计年报表的通知
渝建勘设〔2021〕34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报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2020年统计
年报表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
按照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210号)(以下简称《通知》,请各勘察设计单位自行在住建部门户网站下载)的要求,现将我市勘察设计企业报送2020年统计年报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工商注册地在我市的勘察设计企业,凡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的,均应填报2020年统计年报表。
二、报送方式和时限
(一)2021年6月30日前,各有关企业应完成2020年统计年报表电子数据报送;
(二)企业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登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统称统计报表系统)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详见《通知》附件)扫描件;
(三)工程勘察设计收入(不含子公司,下同)6亿元人民币以上(含)的企业,除完成2020年统计年报表数据报送外,还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统计报表系统,将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财务指标申报表,以及其它反映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合法财务报表扫描件上传,并将纸质版报送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或报送材料不能准确反映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企业,将不列入全国工程勘察设计收入排序名单。
三、工作要求
(一)市内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高度重视统计工作,认真组织填报,明确领导责任,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详见《通知》附件)要求及时完成统计报表工作,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请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做好统计报表催收、审核和汇总等工作,并于2021年7月20日前将2020年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统计年报表汇总数据和汇总说明(含电子件和纸质件)报市住房城乡建委设计与绿色建筑发展处。
(三)对未报、迟报、虚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信息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我委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四)企业在填报中如遇问题,请与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联系。
四、联系方式
(一)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设计与绿色建筑发展处
联系人:廖可,电话:63670289
(二)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
联系人:谭晓红,电话:67514353,17783199398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