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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管理平台V2.0”的通知

日期:2021-09-22

                              渝建质安〔2021〕59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启用“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管理

平台V2.0”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双桥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的建设、评价、应用及监督管理,提升工程项目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按照《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管理规定(试行)》《智慧工地建设与评价技术细则》要求,我委对“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智慧工地管理平台”)进行了优化升级,上线了智慧工地管理平台V2.0版并于2021年9月18日起开始试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户体系

智慧工地管理平台用户分为主管部门用户、企业用户和项目用户三类。

(一)主管部门用户主要包括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下属质量、安全、造价、信息化机构相关人员,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管理员账号由市住房城乡建委统一分配。

(二)企业用户主要包括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智慧工地供应商四个类型。其中,施工、监理企业应使用资质管理系统用户账号作为企业在智慧工地管理平台的用户账号。建设单位、智慧工地供应商通过在智慧工地管理平台注册的方式获取企业账号。

(三)项目用户账号由企业用户在智慧工地管理平台上创建并进行管理。

二、登录地址

智慧工地管理平台主管部门用户登录地址为:http://jsgl.zfcxjw.cq.gov.cn:9001/Authorities

智慧工地管理平台企业用户、项目用户登录地址为:http://jsgl.zfcxjw.cq.gov.cn:9002/Enterprise

宜使用Chrome、火狐、Microsoft Edge等浏览器访问。

三、功能模块

智慧工地管理平台目前已上线安全管理、环境监测、设备管理、视频监控、建设方案评价等功能模块,基本满足智慧工地项目申报和安全管理需求。应用实施评价、质量管理、人员管理等其他功能模块及数据共享接口将在今年内陆续发布。

四、其他事项

为方便用户使用智慧工地管理平台,我委制定了《智慧工地管理平台用户手册(主管部门版)》和《智慧工地管理平台用户手册(企业、项目版)》,并建立了工作QQ群,提供在线技术支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安管总站 梁循,023-63672080

市建设信息中心 刘川,023-63671020


智慧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群(主管部门)

群号:915985653



智慧工地管理平台技术服务群(企业、项目)

群号:869333192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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