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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落实“八个必须”“六个到位”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0-25

渝建质安〔2021〕74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认真落实“八个必须”“六个到位”

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2021年10月21日凌晨1时许,巴南区南环立交改造项目H匝道旋挖桩施工过程中,桩周围路面突发塌陷,导致2人死亡。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对巴南区“10·21”塌陷事故的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抬头趋势,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拧紧事故责任链条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全总站和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总体部署和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刻吸取国内其他省市以及我市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对安全防范工作再部署、再落实,摸清找准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的重大风险隐患,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防控措施,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单位要在深化安全生产“十条措施”基础上,强化项目施工安全日常管理,重点做好“八个必须”。

(一)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严格审核人员资格、专业配备和持证上岗;严格督促各岗位人员到岗履职。

(二)必须严格加强行为管控。建设单位必须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管理规定,严禁压缩合理工期、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监理单位必须强化危大方案和人员资格审查,落实危大工程的专项巡视检查。严禁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严禁违法转包、分包,严禁擅自修改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三)必须严格按方案施工。必须有针对性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格审批程序,严格安全技术交底、按方案组织施工。

(四)必须严格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情况,建立专项档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必须组织专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推进一线岗位从业人员“两单两卡”编制和培训工作。

(五)必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好企业负责人每月、项目负责人每周、项目安全负责人每日的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严格整改复查。

(六)必须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必须在危险部位和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护措施必须安全可靠;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严格落实防高处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坍塌、防触电、防机械伤害、防起重伤害等“六防”措施。

(七)必须严格落实危大工程管理。编制危大工程清单,审核专项施工方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实施过程中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现场带班;组织危大工程条件验收;加强日常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处置。

(八)必须严格落实应急保障措施。严格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针对性演练并开展评估;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

三、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全总站要针对近期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结合当前安全工作实际,完善制度措施,强化监管执法,落实好“六个到位”。

(一)责任落实到位。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结合本辖区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执法工作,落实差别化监管措施,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监理责任,督促企业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到位。

(二)安全教育到位。高度重视一线操作人员基本操作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督促施工企业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责任,有计划地对施工现场一线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尤其要加强对新入场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切实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隐患排查到位。根据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科学制定监督检查方案,督促施工企业落实隐患排查制度,严格开展分级分类的安全隐患排查。

(四)专项行动到位。认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建安”集中执法、“四不两直”随机执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等专项行动,及时总结行动成效,完善专项措施。要对项目参建单位安全生产“十条措施”、“八个必须”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五)执法查处到位。严格开展监督执法,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落实“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加强联合惩戒。加大事故责任单位、人员的处罚力度。

(六)应急值守到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准确、畅通。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及时关注、会商和提前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针对性和操作性,落实好救援队伍、装备、应急物资等。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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