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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院培【2021】11号文的通知

日期:2021-12-01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转发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院培【2021】11号文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消防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颁布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以及其他有关政策要求,全国市长研修学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干部学院)原定于2021年6月、7月分别在南宁和青岛举办共两期“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操作实务培训班”。经沟通:2021年7月在青岛举办的第二期按计划进行;2021年6月在南宁举办的第一期因故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为提高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能力、补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从业人员所需基本专业知识,现将该培训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需要按自愿原则直接报名参加,本次培训班费用自理。

附件:《关于举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操作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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