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建设设计导则(试行)》等设计导则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
公共空间建设设计导则(试行)》等
五个文件的通知
中心城区各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庆市主城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实施方案》(渝府办〔2018〕25号)要求,指导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滨江地区设计与建设工作,确保“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品质,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编制了《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建设设计导则(试行)》、《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夜景照明建设设计导则(试行)》、《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智慧滨江建设设计导则(试行)》、《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城市风貌建设设计导则(试行)》、《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特色交通建设设计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导则》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市住房城乡建委提升处联系(联系人:宁斌权,联系电话:63670013)。
附件1:《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公共空间建设设计导则(试行)》
附件2:《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夜景照明建设设计导则(试行)》
附件3:《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智慧滨江建设设计导则(试行)》
附件4:《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城市风貌建设设计导则(试行)》
附件5:《重庆市中心城区“两江四岸”特色交通建设设计导则(试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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