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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单位违规行为的通报

日期:2022-10-31

渝建勘设〔2022〕57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四家单位违规行为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管局,有关单位:

经查,我市部分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存在未执行绿色建筑与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的重庆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忠恕沱站项目。

二、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设计的重庆轨道交通环线马家岩停车场轨道勤务支队队部项目。

三、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的重庆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曾家岩站、南滨路站项目。

四、重庆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的重庆轨道交通环线涂山车辆段综合楼、重庆轨道交通5号线北延狮子山停车场综合楼、重庆轨道交通9号线二期丛岩寺站、花石沟站、花石沟停车场综合楼项目。

以上项目未执行绿色建筑与节能强制性标准,违反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0号)《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规范我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工作,保障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绿色建筑与节能实施质量,根据《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对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4家单位的违规行为予以通报,上述企业、项目负责人及设计人员违规行为计入勘察设计行业不良信用信息。

上诉企业应按对应绿色建筑与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对违规项目进行整改,于2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将根据项目整改情况,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设计单位采取外地企业入渝信息屏蔽等行政措施。

特此通报。

附件:违规企业及人员信息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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