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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五届重庆市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专家推荐工作通知

日期:2023-07-10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做好第五届重庆市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专家推荐工作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工作质量,保证资质评审工作有序、高效、公正、廉洁,按照住建部资质审查专家管理要求和《重庆市勘察设计专家库管理办法》(渝建〔2017〕760号)规定,我委决定开展第五届重庆市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专家推荐工作。现将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从事企业资质管理或勘察设计行业管理的相关人员。

(二)我市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从事企业资质管理或建设工程管理的相关人员。

(三)我市高等院校从事工程勘察、设计学科教学或研究的相关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理论素养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违规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熟悉行政许可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相关标准,熟悉勘察设计行业情况。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10年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或从事工程勘察设计领域教学、研究、管理工作经历,原则上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勘察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至65周岁之间,能熟练使用电脑,适应审查工作需要。

(五)本人自愿接受市住房城乡建委对专家的管理要求,自愿参与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及有关资质管理政策研究和资质相关检查工作。

(六)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申请人,具有丰富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和资质管理经验的,可在年龄、从业年限和职称上适当放宽条件。

三、推荐方式

(一)重庆市勘察设计资质审查专家采用单位推荐的方式,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申请人应认真填写《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专家推荐表》(附件1),所在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专家推荐表》内容复核后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各推荐单位应填写《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专家汇总表》(附件2),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专家汇总表》和《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专家推荐表》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委政务服务中心4楼4、5号窗口,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其他事项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要求严格审核遴选,按时保质报送推荐材料,每个单位推荐专家原则上不超过3名;

(二)推荐工作截止后,我委将对所有推荐专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第五届重庆市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专家库;

(三)全国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专家直接进入我市勘察设计资质审查专家库,具体名单我委将书面告知专家所在单位;

(四)专家库调整后,我委将向专家发放聘书,并签订遵守专家工作纪律的承诺书,专家聘期为三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佳、吴峰

电话:023-63670919、023-63670289

资料报送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市住房城乡建委4楼政务服务中心4、5号窗口

电子版报送邮箱:710613602@qq.com

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专家推荐表》

      2.《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审查专家汇总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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