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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3年5月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06-03

渝建质安〔2023〕21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3年5月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提升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市领导关于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指示要求,深刻汲取有关事故教训,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 建办质函〔2023〕81号)、《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23〕7号)等文件要求,我委于5月15日至19日派出10个检查小组,对全市43个区县开展了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5月份四不两直执法检查情况

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工作专班在全市43个区县抽选了86个房屋市政工程开展检查,其中房屋建筑工程78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8个。本轮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主要对工程实体质量、安全风险点和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行为等方面进行了抽查,重点检查项目消防安全、防范高处坠落、危大工程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项目实名制考勤、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等内容,共发现质量安全问题1035条,其中安全问题532条(重大隐患10条,一般隐患522条),质量问题503条。

从检查发现的问题类型来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落实方面83项,占比7.9%;监理“十不准”规定执行方面32项,占比3.1%;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相关问题24项,占比2.3%;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方面38项,占比3.7%;施工现场消防管理方面19项,占比1.8%;防高坠落实方面82项,占比7.9%;文明施工方面14项,占比1.4%;危大工程和有限空间管理方面91项,占比8.7%;其他质量安全行为问题242项,占比23.4%;其他工程实体质量问题190项,占比18.4%;其他工程实体安全隐患220项,占比21.3%。

(二)4月份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处理情况

截至目前,各受检区县均上报了整改回复,并进行了行政处罚和信用记分管理。已立案查处6起,实施简易处罚20起。对8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共记47分;对3家监理单位记7分,对14名总监理工程师共记47分,对3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共记7分;对15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共记60分。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目前,各受检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处于可控状态,但通过检查发现项目管理过程中质量安全问题依然较多,属地监管责任和参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仍有差距。

(一)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如北碚区融创北碚区蔡家组团F标准分区项目F15-1/05地块(建设单位:重庆卓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市新桦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重庆川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未配备质量安全专职管理人员;荣昌区学府康城C组团22-28#楼及地下车库项目(建设单位:重庆嵘城新地置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建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重庆跃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未提供定期对参建单位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工程质量控制检查的资料。二是部分监理单位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如彭水县城区供水保障工程-青龙供水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彭水县润泽自来水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重庆乾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无监理人员实名制考勤制度,监理规划未完成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批不齐全,监理日志与实际工作不对应,不能反映现场实际施工各项情况;巫山县高唐旅游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巫山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监理单位: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重庆市宏贵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未参加日、周、月安全检查,并在记录表上签字。三是部分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如奉节县飞洋·西宸悦府(7#、11#、15#)项目(建设单位:奉节县天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三峡涌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重庆宝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未对部分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石柱县寰宇天辰一期(1#、10#、11#、13#、29#、32#、33#、34#及附属车库)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重庆君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重庆建工十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见两名备案专职安全员履职资料。

(二)项目消防安全管控不到位。如武隆区博象咏山水文化小镇一期(地块五)B1#、B2#、B4#、B6#、B7#项目(建设单位:重庆博献实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重庆荣洲实业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双桥经开区年产100万吨装配式建筑制造项目(建设单位:重庆朝航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重庆朝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露天存放油品、油漆且未设置任何消防措施。

(三)危大工程管理有待加强。一是部分项目未按要求编制方案,未进行动态辨识,超危大方案未按要求开展专家论证。如巫溪县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巫溪县分公司邮件处理及仓储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重庆市巫溪分公司,监理单位: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重庆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场正在施工的基础消防水池经全面判定为超危大工程,但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论证且无基坑支护;大足区水峰、五星、和平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一标段)(建设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泰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西绿巨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未开展危大工程动态辨识。二是部分项目未按要求进行危大工程过程监管和验收。如渝中区渝中组团F分区F15-4、F18地块(三期)项目(建设单位:重庆航翔置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深圳市中行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航空技术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经理参与危大工程论证验收、关键节点安全检查等资料;高新区金凤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单位: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危大工程(顶管、深基坑)验收资料。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还不到位。一是防高坠管理方面。如铜梁区厦门海辰储能西南智能制造中心及研发中心(一期)一阶段项目(建设单位:重庆海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四川亿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防高坠三检”检查记录表签字不完善,未落实相关文件要求;沙坪坝区新能源汽车智慧物流产业园项目(建设单位:重庆旦森科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南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重庆市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未督促落实每日“防高坠三检”,高处作业未设置安全带挂点,工人未系挂安全带作业。二是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方面。如涪陵区昕晖·滨江壹号院项目1号楼、2号楼、3号楼(建设单位:重庆市昕晖琪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中岛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重庆鹏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人工挖孔桩施工中,首桩未组织关键节点验收,井架未按照专项方案要求搭设,未采取跳挖措施,施工与专项方案不符,未设置防坠器,未设置爬梯,无通风措施。三是脚手架及临时用电管理方面。如九龙坡区通用橡胶厂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单位:通用地产重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新鲁班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重庆嘉逊建筑营造工程有限公司)悬挑脚手架工程仅项目部安全员、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验收,边坡支护脚手架未设置剪刀撑,线缆沿脚手架、地面敷设;大渡口区青年汇·瑞庭项目(建设单位:重庆瑞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联路海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云建工集团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施工现场电缆沿地面敷设,局部浸泡于水中,配电箱内漏电保护器失效试跳不正常,配电箱和开关箱未上锁且无专人管理。

(五)施工质量管控仍需规范。如渝中区老鼓楼衙署遗址公园配套服务设施工程(建设单位:重庆市渝中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天合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重庆市建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要点》要求执行,建设单位未提供《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要点》设计交底会议纪要,监理单位未提供《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记录,施工单位未编制《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专项施工方案》,且未提供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做好检查问题整改处置。相关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针对本地区项目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迅速采取针对性对策,督促相关项目参建单位限期整改问题,切实消除隐患,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实施信用记分管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相关整改、复核和查处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四不两直检查工作专班逐一销号。

(二)强化落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建质安〔2023〕17号)要求,制定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聚焦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采取全面排查、交叉检查、重点抽查、层级督查的方式,深入实施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

(三)提前部署,切实做好高温防汛应急工作。加强和气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和水情动态,结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聚焦辖区内高边坡、深基坑、临河临湖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在建项目,做好现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控及检查,同时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非常规时段的施工管理,提前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盘点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筑牢防汛抗旱安全屏障。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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