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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3年6月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07-04

渝建质安〔2023〕34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3年6月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提升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市领导关于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指示要求,切实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 建办质函〔2023〕81号)、《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安委〔2023〕7号)等文件要求。我委于6月14日至16日派出10个检查小组,对全市20个区县开展了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6月份四不两直执法检查情况

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工作专班按照市安委办明确的2023年建设安全重点区县清单,结合2023年各区县在建项目数量、安全事故情况和监理、检测行业重点关注项目,本轮抽选20个区县的40个房屋市政工程开展检查,其中房屋建筑工程35个,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个。本轮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主要对工程实体质量、安全风险点和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行为等方面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使用和管理情况、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监理和检测单位人员实名制考勤和履职情况以及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等内容,共发现质量安全问题586条,其中安全问题271条,质量问题315条。

从检查发现的问题类型来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落实方面28项,占比4.8%;监理“十不准”规定执行方面11项,占比1.9%;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方面20项,占比3.4%;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方面28项,占比4.8%;高处作业管理方面54项,占比9.2%;特种作业人员使用管理方面21项,占比3.6%;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方面26项,占比4.4%;质量检测专项工作方面77项,占比13.1%;其他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方面102项,占比17.4%;其他工程实体质量问题100项,占比17.1%;其他工程实体安全隐患119项,占比20.3%。

(二)5月份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处理情况

截至目前,所有受检区县均及时上报了整改回复,并进行了相应处理。一是行政处罚,针对发现的问题已立案查处22起,简易处罚53起。二是信用管理,对1家建设单位记1分;对3家监理单位共记6分;对8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共记20分;对18名总监共记41分,对12名专监共记25分;对34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共记96分。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轮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共查出重大事故隐患16条(清单详见附件),其中两江新区1条、高新区2条、涪陵区1条、巴南区2条、合川区1条、北碚区1条、经开区1条、大渡口区2条、綦江区1条、南川区2条、大足区1条、长寿区1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管理不严。部分项目的焊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司索工等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存在无证上岗、证书过期失效等情况,违反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第四条第(三)项规定。

(二)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未按规定执行。部分项目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未按规定办理安装告知及使用登记手续,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第八条第(一)项规定。

(三)危大工程管理不合规。部分项目未按要求编制危大工程方案,无相关报审资料,且现场实际施工与方案不符,违反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第四条第(四)项、第十五条规定。

(四)施工现场管理安全隐患大。部分项目施工现场吊篮使用及脚手架搭设不符合相关规定,存在较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第七条、第十五条规定。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督促检查问题整改处置,逐一销项。高度重视,落实专人专班,对移交的问题清单,督促相关项目参建单位限时整改,切实消除隐患,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此外,强化信用信息管理手段,严格按照有关信用管理办法要求,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记入不良信用信息。相关整改、复核和查处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四不两直执法检查工作专班。市住房城乡建委将把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纳入“八张问题清单”交由专人督办。

(二)巩固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除险清患。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3〕11号)、《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渝建质安〔2023〕1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和自查自纠情况,建立本辖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重大事故隐患、非亡人事故和重大险情台账,形成常态化的保障机制,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进一步落实“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

(三)持续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压实责任。以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压实属事属地责任。一是深入开展防高坠专项整治,督促参建三方落实防高坠方案各项措施,切实遏制高坠事故反弹。二是加强动火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强化作业审批手续审核,严格危险化学品及易燃品管理;认真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严格“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施工顺序。三是强化机械设备安全管控工作,结合2023年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查管理。四是持续推广“两单两卡”,推动一线岗位员工“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五是推进“网格化”安全管理制度,推动项目实行“定格、定人、定责、定时”的网格化管理。六是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治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实名制管理系统摸排核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工作。七是加快推进施工企业自有工人培育并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实名制管理,强化各阶段监督检查,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附件:2023年6月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执法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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