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无障碍 微博 微信 登录 |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公示公告 > 详情
返回首页>>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06-01

渝建质安〔2023〕22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3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渝安办〔2023〕49号)要求,市住房城乡建委定于6月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落细,以增强安全生产应急意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紧密结合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通过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学习提升、宣传教育、现场观摩、应急演练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市住建领域安全意识和避险逃生能力,促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开好局起好步营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安全宣传咨询日为6月16日。

四、重点工作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1. 各区县住建部门、市安全总站和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等内容贯穿到知识竞赛、宣传展示、专项检查、现场演练等具体活动中去,大力营造安全生产工作“人人知晓、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2. 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学习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确保安全宣传到每个从业人员,全力抓好一线安全防范工作。

(二)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1. 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各区县住建部门、市安管总站、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要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2023〕11号)、《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渝建质安〔2023〕17号)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

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应熟悉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加强重大隐患闭环管理、施工现场风险分级管控、“日周月”隐患排查和关键节点风险管控,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

各区县住建部门、市安管总站应在项目“自查自纠”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并持续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原则上每月对每个项目开展不少于1次检查。

2. 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各专项治理。

一是加强“防高处坠落”和“防群死群伤”专项治理。各区县住建部门、市安管总站、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应严格落实《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工作方案》(渝建质安〔2022〕13号)要求,做好房屋市政工程临边洞口、悬空和攀登作业、水平悬挑防护棚等安全防护,严格落实救命绳(安全带)挂点、钢丝绳(生命线)防高坠措施设置;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建办质〔2021〕48号)、《重庆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渝建质安〔2022〕110号)等规定,强化起重吊装、模版支撑、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隧道暗挖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严格按专项方案施工、按规范工序施工,确保危大工程安全风险受控。

二是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和非常规时段作业安全。各区县住建部门、市安管总站、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试行)》,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切实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施工顺序,严禁措施不清、情况不明盲目施救;持续加强非常规时段施工作业安全管控,督促项目编制《非常规时段施工安全管理方案》,明确非常规时段施工作业时间、作业内容、带班管理人员、责任分工、质量安全管控要求、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将非常规时段质量安全管理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并加强检查巡查频次。

三是加强常见违章行为查处,强化动火用电作业和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各区县住建部门、市安管总站、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应严格落实《防范七类常见违规违章行为要点》(渝建质安〔2022〕103号)要求,以防范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中毒等易发高发事故为重点,加大打击施工现场存在的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不安全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电焊、切割等方面防火、用电规范管理,严格持证上岗、规范配备灭火器材并设置现场监护;加强对机械设备租赁、安拆、维保单位的管理,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资质外借或挂靠行为,设备安拆作业前应按照危大工程管理要求编制专项方案、完善审核流程,安拆过程中各单位管理人员应到场进行安装环境确认、作业人员身份现场核实并实时指导安全作业。

(三)开展一线安全责任落实行动

1. 持续推广“两单两卡”(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各区县住建部门、市安管总站、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要认真落实“两单两卡”制度,以一线岗位为重点,加强对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要认真组织一线工人“两单两卡”学习,将记背“两单两卡”作为日常交接班和安全交底的固定内容,推动一线岗位员工“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实现建筑工地一线施工安全整体提升。

2. 大力推行“网格化”安全管理。各区县住建部门、市安管总站、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要积极推行施工现场网格化管理,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划分为若干管理单元,“定格、定人、定责”,由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网格化管理,保障项目工程每个标段、每个区间安全管控“不漏项”,确保只要有作业人员施工就有管理人员在场管理,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现场隐患,杜绝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四)开展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 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各区县住建部门、市安管总站要围绕建筑安全生产重点时间节点及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项目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要组织集中观看有限空间、动火作业、检维修、委外作业、防火灾等安全教育片,张贴宣传画、宣传标语,营造安全警示教育氛围。

2. 开展“6 · 16”咨询日科普宣传活动。各区县住建部门、市安管总站结合工作实际,在“6 · 16”咨询日当天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重点面向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建设施工安全生产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及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安全事故避险逃生技能等知识。

3. 开展知识竞赛活动。各区县住建部门、市安管总站要举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网络知识竞赛活动,动员本辖区建筑行业相关从业人员、监管机构安全监督员积极参与知识竞赛,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规和行业规范,推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4. 开展应急演练和网格化管理观摩会。市住房城乡建委将组织召开房屋市政工程综合应急演练观摩会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开展以从业人员、企业自有救援队伍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提升为主题的应急演练,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熟知应会安全生产技能和应急救援能力;组织相关单位、项目参加施工现场网格化管理现场观摩会,通过样板引路方式,积极引导项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网格化管理有关要求,提升行业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应急演练观摩会、网格化管理观摩会方案将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安管总站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精心组织,细化方案,积极开展好各项活动:一是组织安全生产专家,深入施工现场一线,结合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项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二是落实举报奖励机制,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通过发放公开信、在建筑工地张贴12350宣传海报横幅等方式,鼓励社会公众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渠道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兑现奖励;三是强化信息报送,明确专人及时收集、提供活动资料(包括视频、图片、文字等),并于2023年6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市安管总站(联系人:游萌,电话:023-63672077,邮箱:1059666759@qq.com),市安管总站汇总全市情况后报市住房城乡建委。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