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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征集2024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4-02-08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征集2024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提高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供给水平,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原则

以推动我市建设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服务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宗旨,在科研论证充分、示范推广有效的基础上,遵循公益性和通用性原则,切实增强标准在建设工程全寿命周期内的技术支撑作用。

(二)申报重点

围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行业转型升级、数字住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等我市住建领域中心工作,重点加强绿色低碳和建筑能效提升、行业大数据智能化、智能建造、市政工程工业化、城市路网建设与改造、城轨快线建设、住房使用安全、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的标准供给。

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有关管理规定,不适应当前工程建设和行业发展需求,或与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不协调的地方标准,予以修订。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应为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的工作基础及能力,能确保立项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编制。未按进度要求完成在编标准编制任务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应充分考虑重庆历史文化禀赋、自然资源条件、地理气候特点和经济技术水平,具有先进性、有效性、适用性和通用性。

(三)达到修订条件的,鼓励原主编单位或联合原主编单位申报,其他单位单独申报的,应注明“非原主编单位”。鼓励将现行标准整合为综合性、通用性标准。

(四)鼓励申报单位自愿将有一定应用基础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转化为标准。

(五)鼓励以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稳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用为重点,积极申报川渝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经川渝住建主管部门按程序确认、编制、批准后,在川渝两地应用。

(六)标准编制经费主要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财政资金给予适当补助。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标准申报通过“重庆市建设科技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jsgl.zfcxjw.cq.gov.cn:9093/web/login/index.html)进行(无需寄送纸质材料)。首次申报的单位需注册,已注册单位仍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申报时间。请标准申报单位于2024年3月15日前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三)任务书填报。标准成功立项后,应通过“重庆市建设科技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导出任务书,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完整后,提交至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四、联系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委张林钊,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电话:023-63862949。

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刘林,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上余松西路155号两江春城春玺苑4栋,电话:023-63861277。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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