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质安〔2024〕19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4年2月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对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的督促指导,切实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我委于2月27日至29日派出10个检查小组,开展了2月份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四不两直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月份四不两直检查情况
四不两直检查工作专班对12个区县的24个区管项目和20个市管项目开展检查,其中房屋建筑工程21个,市政工程23个。重点对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落实情况、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本轮检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276条,其中安全问题186条,质量问题90条,共检查出重大事故隐患4条,涉及3个区县。
从检查发现的问题类型来看,复工复产落实情况方面18项,占比6.52%;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落实方面21项,占比7.61%;监理“十不准”规定执行方面12项,占比4.35%;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方面12项,占比4.35%;危大工程管理方面5项,占比1.81%;文明施工方面16项,占比5.80%;施工临时用电方面32项,占比11.59%;模板支架方面21项,占比7.61%;消防管理方面11项,占比3.99%;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方面2项,占比0.72%;质量检测专项工作方面9项,占比3.26%;其他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方面39项,占比14.13%;其他工程实体质量问题16项,占比5.80%;其他工程实体安全隐患24项,占比8.70%。
(二)1月份四不两直检查处理情况
截至目前,所有受检区县均上报了整改回复,各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理。一是行政处罚,针对发现的问题已立案查处共3起;简易处罚共20起,罚款2.15万元。二是信用管理,对6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记16分;对8名监理单位总监共记18分,对2名专监共记2分;对10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共记29分。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轮受检项目质量安全总体处于受控状态,但部分共性问题、个别项目突出问题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未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相关工作要求。2月末3月初正是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持续推进阶段,全市各房屋市政工程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房屋市政工程春节期间及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的通知》(渝建质安总〔2024〕8号)要求有序复工,但检查发现部分项目未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工作要求,未做到“五个到位”要求,存在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不够、复工复产前隐患排查不彻底、关键人员未到岗履职、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复工复产审批程序不完善等问题。如巴南区软件与信息服务外包产业园工程,江北区人民医院新建工程,两江新区龙兴组团J分区J45-1地块EPC项目,高新区年产2000万张光学板及1000万平方复合光学膜等项目均未严格落实复工复产相关工作要求。
(二)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近期市政府研究城市市容环境整治问题时多次指出部分区县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存在差距,为此,市住房城乡建委通过印发通知、开展检查等方式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再次进行工作部署,但通过四不两直抽查发现部分项目仍未严格落实施工围挡、占道施工、施工扬尘、裸土覆盖等文明施工要求。如经开区广阳湾一期市政道路东侧片区道路工程,渝北区观音桥组团D分区D10-5-1/02地块(二标段),北碚区蔡家组团P分区P04-4/02地块5#、10#、幼儿园项目工程,九龙坡区大杨石组团D10天际项目,渝中区巴蜀中学(张家花园校区)教学辅助用房及礼堂工程等16个项目存在施工现场主道路未硬化、土方作业裸土未覆盖、施工场内建筑垃圾材料堆码混乱、扬尘管控不到位、围挡缺损、未完全实施封闭管理等问题。
(三)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个别项目在脚手架工程、危大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方面管理不到位,存在危大工程方案未编制、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屡查屡犯的突出重大事故隐患。如大渡口区中南上悦城大渡口组团H12-6-1地块(一期)5-3#~5-7#、5-D1#、5-F1#及5-S2#剩余工程深基坑施工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沙坪坝区万科白鹤岭项目B22-2号地块项目落地式脚手架超24米未编制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南岸区白洋滩水厂取水口迁建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现场施焊人员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吊装作业无信号指挥人员。
(四)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落实不到位。个别项目未严格落实《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要点》有关要求。如南岸区白洋滩水厂取水口迁建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和南岸区洋人街地块片区路网工程平基土石方项目2个项目均存在施工单位未在施工作业的明显位置采用挂牌上墙或电子二维码等方式展示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的具体措施和构造图说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做好检查问题的整改查处。对移交的问题清单,各区县住建部门要督促相关项目参建单位限时整改,并针对屡查屡犯的突出隐患和常见违章行为举一反三在辖区内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消除隐患,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强化信用信息管理手段,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不良信用行为进行记分处理。各区县的整改、复核和查处结果要形成书面报告,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四不两直检查工作专班。
(二)持续做好并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工作。要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形象,加强全市在建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准备。各区县逐渐部门要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到规范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对于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意义,对文明施工重点工作,要督促项目各参建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并加强文明施工巡查工作。对巡查发现的文明施工问题,要严格要求参建单位立即开展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同时注重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后不反弹。
(三)督促施工现场切实抓好日常管理工作。持续贯彻落实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推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通知》要求,推进“网格化”安全管理制度,推动项目实行“定格、定人、定责、定时”的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巡查抽查频次,督促项目参建单位进一步强化“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重点关注潜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切实落实隐患整改“五定”原则。及时关注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落实防范措施,做到超前防范。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及时掌握现场实际施工安全情况,对各种异常情况、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妥善措施科学处置,并及时上报。
附件:2月四不两直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统计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