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征集2025年度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编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不断完善我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体系,提高工程建设设计水平,根据《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法》(渝建发〔2017〕17号)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编制、修订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申报编制的标准设计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方向,以提升设计水平、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为目标。申报重点应围绕以下领域展开:城市更新、建筑与城市品质提升、数字住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人居环境改善、建筑产业化、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绿色建筑及建材推广等。所有申报图集应符合数字化建设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采用BIM技术、建立标准化构件库、实现图纸信息可追溯与可共享,确保成果具备数字化应用的基础条件。
(二)对已不能满足发展要求的我市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可提出修订申请或废止的建议。
(三)标准设计分为通用标准设计和推荐标准设计。通用标准设计是指技术相对成熟、相关标准规范完善,或为贯彻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而编制的工程建设构配件、制品或构造等通用设计文件;推荐标准设计是指为推广使用工程建设“四新”技术而编制的应用设计文件。各有关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申报时明确标准设计分类,并对技术内容是否涉及专利进行说明。
二、申报对象
(一)标准设计编制、修订项目的申报单位应具有编制相应标准设计的能力。修订项目原则上由原主编单位提出,若由非主编单位提出,应说明原因。
(二)历年纳入项目实施计划而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且未履行延期等相关程序的单位,在完成既有项目前原则上不接受新项目的申报。
三、征集方式
项目通过重庆市勘察设计与绿色建筑综合信息平台能力建设与标准设计项目管理模块(网址:https://jsgl.zfcxjw.cq.gov.cn:7200/)进行申报(无需寄送纸质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账号后,在首页查看。请申报单位于2025年8月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标准设计编制、修订工作,积极组织申报。
(二)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修订实行计划管理。市住房城乡建委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审查,研究提出2025年度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可按程序组织编制和发布实施。
(三)按照《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法》的规定,市住房城乡建委将根据工作实际,安排一定工作经费支持通用标准设计的编制工作。
五、联系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委:刘蔚,电话:023-63676222;李哲一,电话:023-63670083;陈锐,电话:023-63671212。
信息平台技术咨询:付豪,电话:023-68591052。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