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庆市智能建造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园区通知
渝建科〔2025〕14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公布重庆市智能建造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园区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智能建造科技创新和产业培育,以科技创新驱动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征集重庆市智能建造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园区的通知》(渝建科〔2025〕5号)要求,经单位申报、组织评审和审核,确定重庆市智能建造科技创新平台8家、智能建造产业园区4家,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单位应聚焦平台重点研发创新领域,按照平台建设方案,组建以科技创新平台首席专家为核心,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研发团队,建立持续稳定的研发经费投入保障机制,重点推动智能建造技术研发创新、成果转化及工程应用。
二、产业园区建设单位应聚焦重点发展方向,结合建设方案,细化产业发展规划,并争取区级部门支持,共同出台专项扶持政策。要注重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吸引产业链全链条优质企业入驻,构建良好的产业生态,力争在建设周期结束时,集聚不少于10家智能建造规模以上企业。同时,园区所在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充分挖掘本地应用场景,推动园区创新产品在实际工程项目中落地应用。
三、科技创新平台及产业园区建设周期为三年,每年年底评估,对年度评估成效明显的智能建造科技创新平台,优先支持申报立项次年智能建造相关地方标准、科研项目;对年度评估成效明显的智能建造产业园区,优先纳入全市重点产业园区布局,并在园区建设、产业引育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年度评估不达标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评估不达标的,取消其智能建造科技创新平台或产业园区资格。
联系人:市住房城乡建委 张艺伟,电话:63672908
市技术发展中心 雷 俊,电话:63604962
附件:1.重庆市智能建造科技创新平台名单
2.重庆市智能建造产业园区名单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