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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报
日期:2026-06-23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撤销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有关单位: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05587B)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相关资质,因技术负责人业绩无法达标,上述企业来函自愿申请撤销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和《关于试点推行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批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5〕38号)规定,决定撤销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个月内不受理上述企业资质申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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