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住建要闻

重庆发布《山地城市内涝防治技术标准》 明年1月起施行

日期:2022-10-26

为防治城镇内涝灾害,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市住房城乡建委近日发布《山地城市内涝防治技术标准》(简称《标准》),《标准》计划明年1月起施行。

所谓山地城市,指主要分布在地势起伏明显的山地区域(广义上包括地理学划分的山地、丘陵和崎岖不平的高原)的城镇,形成与平原城市迥然不同的空间形态和环境特征。城镇内涝指则城镇范围内的强降雨或连续性降雨超过城镇雨水设施消纳能力、导致地面积水超过一定标准的现象。

《标准》要求,山地城市内涝防治应符合低影响开发理念,可在内涝防治系统源头、中途和末端采取渗透、滞蓄等措施;源头减排设施的建设应与内涝防治系统相协调,可根据内涝防治的需求合理选择LID(即低影响开发)设施类型和设计参数。

同时,排水管渠设施应合理设置地面雨水收集设施,并加强维护和管理;地面雨水收集设施应合理确定汇水范围,地表汇水路径不得穿越下穿道、地下通道或小区进出口;雨水口的过流能力应根据其构造型式、所在位置的道路纵向和横向坡度以及道路积水深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标准》明确提出,内涝防治系统的运行维护应与市政排水、道路交通、园林绿地和城市防洪等系统相协调;内涝防治系统运行维护应建立运行管理制度、岗位操作制度、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并应定期修订。

《标准》还要求,山地城市内涝监测宜采取在线和人工监测相结合方式。内涝防治系统的重要节点应设置积水在线监测装置。内涝监测点位、频率应根据内涝防治设施类型、内涝风险程度和运行维护需求等情况综合确定,并应根据持续监测结果动态调整。监测人员应根据易涝点积水危害程度、排水防涝设施情况和运行管理需求等合理设置监测点液位的预警和报警阈值,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