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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建档案统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12-26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建档案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建档案馆(室),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4年城建档案统计工作,保证准确、及时完成数据上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区、县(自治县)城建档案馆(室)和有关单位,对城建档案工作机构的档案收集、管理、利用等情况,应认真负责、实事求是进行填报,填报数据必须准确。

二、各区、县(自治县)城建档案馆(室)上报内容

(一)《城建档案工作统计报表》;

(二)《重庆市城建档案系统干部花名册》(只填本单位在职职工);

(三)2024年全年所接收档案的《城建档案案卷目录》(案卷目录用A4幅面,案卷目录所反映的案卷数量应与《城建档案工作统计报表》中“年增卷数”相吻合)

(四)各档案馆(室)应核对《城建档案工作统计报表》数据与一体化平台相应库存案卷数据是否一致;若不一致,需说明差异原因并梳理差异部分案卷形成目录清单一并报送。

三、其它单位上报内容

各局、委档案馆(室)只填写上报《城建档案工作统计报表》第30列至第41列内容,其它表格不上报。

四、统计数据起止时间

统计年报数据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请各区县、各有关单位于2025年2月20日前,按照要求将上报内容报送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二)报送要求:所有上报内容均只报送电子件,报送数据接收邮箱479337097@qq.com。

(三)《城建档案工作统计报表》、《重庆市城建档案系统干部花名册》、《城建档案案卷目录》可在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官网首页服务指南一栏下载(网址https://zfcxjw.cq.gov.cn/cqcjdag/

六、注意事项

完成年报工作时,对统计数据中的一些重要情况和需说明的问题,可在表中的备注中说明或另附页说明。

七、指标说明

(一)第30列“库藏档案”案卷数应包括第32列“年增卷数”;

(二)“现代化管理情况”一栏能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的填42列,所有档案管理工作均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填43列;

(三)做到有问必答,空项划掉;

(四)如有不清楚事宜请与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档案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黎玉梅,联系电话:02381151449

              

                         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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