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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在中心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与中心城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工作)合同或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外来务工人员在中心城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四)收入符合政府规定限制标准,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人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1倍,单身人士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五)在中心城区无城镇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在中心城区无住房转让行为;(六)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中心城区不具有住房资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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