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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市级公租房项目租金价格的通知

日期:2025-03-20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市级公租房项目租金价格的通知

市公租房管理局,中心城区各区住房城乡建委、发展改革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渝府发〔202417号)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市级公租房项目租金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渝建发〔20255号)规定,现就市级公租房项目租金价格标准予以公布,202541日起按照调整后的租金价格标准执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租金按原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租金管理规定执行,租金价格保持不变。

附件:市级公租房项目租金价格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320


附件:市级公租房项目租金价格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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