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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公租房申请收入标准的通告
按照《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渝府发〔2024〕17号)、《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渝建发〔2024〕5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公租房保障工作,经市住房城乡建委批准,现根据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公租房申请收入规定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2025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1854元,按月计算,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321元,2人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753元,单身人士申请月收入不高于5185元,上述标准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
202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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