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是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住有所居”的民生工程,严禁转租出借。一些享受政策红利者却将公租房转租。
近日,市公租房管理局清退收回53名违规转租人员房屋,并计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曝光台
再次提醒
公租房是政府提供给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众的保障性住房,严禁转租出借!非承租人、共同申请人居住的一律按转租出借处理,务请支持配合,并主动自查自纠。
违者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该住房保障资格,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计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我们正在做的
公租房转租出借是违法违规行为,妨碍了公租房的公平善用,破坏了租住秩序。市公租房管理局采取多种措施,持续开展清查行动,严厉查处了一批转租出借违规行为,实施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转租出借人员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01
持续保持严抓严管高压态势,完善协同查处机制,加大公租房管理机构和公安、镇街以及社区、物业等部门、单位的配合,联合开展违规行为查处行动。
02
持续通过案例警示、违规失信人员公示、行政处罚等举措,不断加大惩戒力度,震慑违规承租行为。
03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深入宣传公租房政策,进一步营造遵规守约承租的良好氛围。
需要您积极参与的
转租出借隐蔽难发现,需要大家共同参与。
举报途径和方式:
(一)重庆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专线:63651390;电子邮箱:cq63651390@163.com;来信:重庆市渝北区龙睛路2号,邮编:401122。
(二)辖区公租房管理机构举报电话、邮箱等:
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即予奖励
——举报线索有小区名称、楼栋、门牌号,或小区名称、承租人姓名的,给予每起200元的奖励;
——举报人进一步提供了相关转租协商对话、转租租赁协议、转账记录等交易信息、证据,支持实现核查处置的,给予每起300元的奖励;
——举报人一次性或一定时间内举报多起的,根据举报件数和提供证据支持核查的情况,可合并给予举报人一次性1000元内的奖励;
——举报线索、证据直接支持,或者协助查处了相关串案、窝案以及影响特别恶劣案件的,给予每件1000元的奖励;
——两人及以上联名举报的,按一起案件奖励,奖励发放给第一署名人;
——同一线索有两人及以上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其他举报人提供的证据进一步支持了查处工作的,酌情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