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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11687元

日期:2025-06-23

公租房转租出借

不仅妨碍了公平善用,更破坏了租住秩序

我们通过大数据对比、人脸识别筛查
结合拉网式清查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转租出借等违规承租行为
向违法乱象“亮剑”!

收获了大家的点赞支持


近期

我们查处了一起典型案例


01

严查严办!成效显著


近日,云阳县的陈某被依法认定存在违规转租公租房(廉租房)行为,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违法所得一倍的罚款合计人民币11687元!

今年以来,我市持续开展公租房领域执法检查,共针对公租房转租、转借等违法行为作出75起行政处罚。



02

危害重重!别让民生变牟利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第三十六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租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 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03

全民监督!共同守护公平正义


幸福华庭干净明亮的小区环境


公租房体现公平正义,不是谋私工具

严正警告:莫存侥幸心理,违规必被查处!
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共同监督。

若发现转租出借等违规行为
可拨打举报电话 63651390

或通过邮箱cq63651390@163.com提交



您的每一次监督,都是对公平正义的守护,对困难群体的关爱。

在这里也特别提醒,公租房的申请没有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房屋中介和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办理和发布公租房申请、租赁经纪信息,违者将被依法查处,大家要通过正规渠道来申请。




严查转租出借!我们持续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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