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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11687元
公租房转租出借
不仅妨碍了公平善用,更破坏了租住秩序
收获了大家的点赞支持
近期
我们查处了一起典型案例
近日,云阳县的陈某被依法认定存在违规转租公租房(廉租房)行为,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1号)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违法所得一倍的罚款合计人民币11687元!
今年以来,我市持续开展公租房领域执法检查,共针对公租房转租、转借等违法行为作出 75 起行政处罚。
有前款所列行为,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幸福华庭干净明亮的小区环境
公租房体现公平正义,不是谋私工具
或通过邮箱cq63651390@163.com提交
在这里也特别提醒,公租房的申请没有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房屋中介和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办理和发布公租房申请、租赁经纪信息,违者将被依法查处,大家要通过正规渠道来申请。
严查转租出借!我们持续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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