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机构设置 申请指南 政策法规

物品招领公告(康居西城 苟东龙)(2024年5月16日)

字体:

苟东龙承租户:

依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现解除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收回你所承租的康居西城公租房项目南路4号附1号15-2房屋。我们在整理房屋时,收集遗留物品若干经多种方式均未联系上你,现通过“重庆市公共租赁房信息网”及小区公告栏发布此公告。公告期限:2024516—2024815(三个月),请于公告截止之日前到康居西城房管中心认领,认领时请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逾期未认领的,视为放弃主张权利,我们将予以处置或清运至公共堆放场所堆放,且不再负责管护。若有变卖处置所得将优先抵扣你水电气讯、房租、物业费等欠款及恢复房屋原状的修缮费用。

特此公告。

康居西城房管中心

2024516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