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陈某某欠租被冻结银行账户
康庄美地502号18幢7-x号原承租人陈某某,一度欠缴房屋租金高达7943.04元。期间,小区房管中心屡次联系并提醒他缴纳房租,但其拒不回应。房管中心遂依规依约对其予以了清退,并向渝北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2015年7月6日,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陈某某支付原告欠缴租金7943.04元及欠缴租金的违约金。判决后,陈某某以为不理不睬,奈之我何!拒不自觉履行判决意见。2018年3月,渝北区人民法院根据申请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其账下所有银行卡、定活期储蓄等账户均被冻结使用,并被纳入征信黑名单,其即将陷入“有钱也无法使用”和乘车辆飞机受限的窘况,本人悔不当初,主动到法院如数补交了欠缴公租房租金及违约金,并恳请法院早点入账以解除司法冻结限制。
遵规守约承租公租房,按时缴纳租金,勿以身试法!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将被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租房。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每月20日前缴纳租金,拖欠要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