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征求《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规范勘察设计变更行为,我委组织对《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于2024 年 12月26 日前将修改意见及修改理由、依据反馈至电子邮箱2754934422@qq.com。
联系方式:刘蔚,023-63676222;陈锐,023-63671212。
附件: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 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