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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03-25

渝建文〔2021〕24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2020年,市住房城乡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扎扎实实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服务全局,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制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营造了尊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委党组书记、主任乔明佳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研究和决定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执法监督、法制宣传及法律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严格按照《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重庆市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时完成年度任务。

(二)强化立法工作,完善制度体系

1. 严格立法进度管理。完成了《重庆市城市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办法》(政府规章)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修改论证等工作。办法明晰了职能职责和建设资金投入方式,细化了规划建设要求,规范了管廊运营维护,已经第124次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主城区“两江四岸”保护利用和建设管理的决定》已完成调研、起草等基础性工作,配合市人大城环委多次修改论证,正有序推进。

2. 组织立法项目申报。聚焦城市提升、乡村振兴、生态保护、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申报2021年立法计划,报送《重庆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规定(制定)》《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等立法建议项目7件,确保立法进程与发展需求相适应,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3.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把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办公会审议纳入必经程序,进一步落实公共竞争审查要求,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制定《委党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明确了党组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查”,进一步规范发文前审查、发文后备案的基本程序。今年出台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委党组规范性文件,均按程序备案,无一被修改或者撤销。

(三)推进依法治理,规范执法行为

1.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统一全市住建领域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共17种),编制《重庆市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全面公开执法依据、执法人员及执法案件信息;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依托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审核率100%),完成法制审核280余件,无一被撤销或败诉。组织行政处罚听证12件次,当事双方就行政处罚所依据的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进行辩论与质证,查明事实真相,增加了行政处罚的公开性透明性。

2.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健全完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在房地产开发、建筑管理、勘察设计等领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100%覆盖。按照检查领域、检查对象一致的原则,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抽查”“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纳入《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制定联合抽查计划,开展联合检查。今年以来,我委共开展随机抽查18批次,涉及检查对象近2000家,强化结果运用,实施联合惩戒,净化了市场环境。

3. 做好复议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复议应诉主协办制度,明确业务处室主体责任,加强案件办理指导,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简化程序性文书审查程序,由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即可加盖办理事项专用章。参与重大民事诉讼案件处理,就浮图关公司被执行案、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后配套费征收等事宜进行专题研究,防范行政风险。疫情期间依法中止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并就疫情防控相关行政涉法问题做好风险研判,引导申请人采取适当方式提出复议诉讼。今年办理复议诉讼案件80件(其中行政复议61件,诉讼案件19件),与2019年比同期增长34 %。针对复议应诉过程中发现的工作漏洞和瑕疵,以案改治理、以案改监管、以案改制度、以案改作风,切实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

(四)全面深化改革,有效助推高质量发展

1. 权力运行透明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市、区县、乡镇)三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376项全部进行清单管理,推动权力事项“三级四同”(对市、区县、乡镇3级的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统一),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取消了“建设岗位资格认定”等11项行政权力,新增“物业管理区域划定”等8项公共服务事项,明确我委作为20项“排污执法权”的履行主体,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

2. 简政放权具体化。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督检查等8项市级行政权力下放至高新区。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在自贸区分类推进改革。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等9个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5个审批事项实行优化服务。告知承诺事项时间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最快当天即可办结。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在自贸区试点基础上已扩大至全市范围统一实施告知承诺审批。

3. 审批改革长效化。深化工程建设全项目、全流程、全事项改革,等高对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标准,推进小型低风险项目改革,办理便利度位居全国前列。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加强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我委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实现压减50%以上。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服务中心信息平台等16个自建业务系统全部与“渝快办”系统实现对接融合,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申报入口,审批数据实时共享,企业上线“一网通办”。在市政府“渝快办”成功上线老百姓需求较大的“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公积金提取进度”“公积金贷款资格校验”等六项住房公积金高频事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纳入“一件事一次办”范围,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

(五)推进执法普法、做好法治保障

1. 做好法治政府建设(2016年—2020年)收官工作。参加法治政府建设暨“七五”普法总结评议,汇报委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及“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接受专家的现场提问、现场评分,相关工作成效得到一致肯定。

2. 深入推进行业普法。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年度干部法治理论知识网上学习考试,合格率100%;组织55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旁听庭审和集中考试,参考率及合格率均达到100%。大力宣贯《民法典》,连续组织民法典专题讲座3场,近300余人参加,将民法典的实施体现到行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完善公众信息网法律法规专栏,对59部法律法规全面动态调整更新。组织编写《建筑业法律风险防范手册》,为全市建筑业提供务实管用的法律工具书。市建筑综合执法总队作为依法治理联系点,走进中国铁建、中铁十四局集团公司、轨道十号线二期南坪站、十八号线嘉南站等87个项目部和现场开展法治宣传,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工地,营造学法用法良好氛围。《中国建设报》以《推动普法规范化 助力行业健康发展》为题,专题报道我委法制宣传经验做法。

3. 出台纾困惠企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项目复工”,重点针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复工达产类相关文件进行把关,对《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产复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及防控期间复产复工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推出支持复产复工措施十三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指导建设项目分区分级分类有序开复工。强化政策宣传,组织上传“政策直通车”平台涉企优惠文件23件,增强企业获得感。 

2020年,我委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还需加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工作量大面广,在具体工作中,极个别同志方法简单,缺乏程序意识;部分人员没有真正将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没有专门的执法机构,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资源分散。选择性执法、执法不严等现象偶有发生,处罚难、执行难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突出立法重点,实施立法计划。围绕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完善制度体系,深化立法论证,有序实施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重点推进《重庆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规定(制定)》、《重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修订)》、《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修订)》、《关于加强中心城区两江四岸规划建设管理的决定(制定)》审议出台,进一步明晰权责边界,优化住房城乡建设运行机制。

(二)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开展“双随机”动态监管,建立监督和执法的联动机制。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工作时序,坚持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原则,推进部门内综合执法,逐步将住房管理、建筑管理、质量安全等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使,统一处罚核审,统筹加强监管,形成执法合力。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持续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企业、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获得感。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3月24日

(联系人:白永学;联系电话:1862367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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